武陵区委组织部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职能职责
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关于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区组织工作、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规定和制度。
(二)研究和指导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管理并使用好全区党费;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三)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提出关于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常委会决定做好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到位等工作;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归口管理老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档案、干部信息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负责全区科级干部年度岗评的审核;负责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区直部门的一把手的评岗;抓好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四)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五)负责区管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监督落实。
(六)负责全区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参照实行《公务员法》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及日常管理。
(七)负责参管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录用、聘任、调配、考核、培训、交流、工资、福利、奖励、离退休等工作。
(八)制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调训任务,指导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
(九)了解掌握全区各类人才工作情况,负责牵头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做好高层次专家人才服务管理。
(十)承办区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部机关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部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组织部归口管理、面向全区分配的远教经费、领导干部培训经费、困难党员关怀帮扶资金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16.98万元,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6.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1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9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支出
2015年公共预算财政拔款收入416.9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为174.24万元,系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邮电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42.7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主要包括全区“支部建在网格上”党建工作、非公党建服务中心运转、人才开发专项、党员教育中心专项工作、远教工作、干部培训、干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