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2.负责部机关公文处理、文件审核、重要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印鉴管理、党组织关系转接、财务管理、机关后勤、文明创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3.负责部机关的自身建设。
4.负责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和借调(跟班)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归口管理单位的有关工作。
5.协助部领导抓好区委区政府的有关中心工作。
(二)研究室(加挂组宣室牌子)
1.负责全区组织部门调研信息工作指导和全区组织工作的情况综合。
2.负责部机关调研信息工作的综合协调,起草或审核领导文稿、本部重要文稿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3.负责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重点课题调查研究,牵头负责全区组织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重要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全区组织工作宣传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并就有关政策、制度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组织工作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总结推介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和全区组织工作中心任务,统筹安排重点主题宣传。
6.负责涉组涉干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应对处置。
7.负责全区组织工作网络宣传评论和网宣员、信息员队伍组建、培训、管理。
9.负责部机关干部写作能力培养和调研信息任务督促。
(三)干部室
1.负责全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统筹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2.牵头负责区管干部的日常管理、考察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承办区管干部的职务任免、退休等工作;负责区管干部公务员调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区管干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区管领导班子职数、职级职数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提出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建议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承办区级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4.按程序办理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年度考核、退休等工作。
5.负责副营职以上军转干部安置相关工作。
6.负责组织区本级的公开选拔工作。
7.负责中青年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8.负责干部抽调、挂职锻炼及选调生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休科级干部管理工作。
10.按权限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推荐提名和考察等相关工作。
(四)干部监督室
1.负责全区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
2.负责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公务员监督工作。
3.牵头负责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组织实施,以及涉及干部选拔任用违规问题的查核。
4.负责12380举报电话以及信访举报相关受理工作。
5.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6.负责区管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违规问题的查核处理。
7.负责指导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省管干部、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呈报和区管干部、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公务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因公出国(境)备案审查工作。
8.负责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的联络协调工作。
9.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10.组织区管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的培训,承担到省委、市委、区委党校及有关干部院校学习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员的调训工作。
11.负责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联系与指导,协助做好党校办学水平评估。
12.负责干部网络培训的联系和指导工作。
13.承担区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全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15.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性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
16.负责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
17.负责牵头建立和管理人才信息库,定期更新维护。
18.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干部信息室
1.负责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及其信息化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度建设、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
2.负责区管干部及一般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档案的管理。
3.负责承办市管干部档案材料及信息报送工作。
4.负责区管干部及一般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信息认定工作。
5.负责拟退休一般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信息认定工作。
6.负责所管干部档案的查(借)阅、档案信息化等利用工作;
7.负责干部档案信息化相关系统、平台等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挂组织室、党代表联络办牌子)
1.承担区委党建(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全区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2.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建设工作,研究并提出党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指导全区党组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4.负责对全区农村、城市、国有企业、学校等领域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指导全区党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除外)的设置变更、撤销等工作;对驻区有关单位和区直副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党组设置、变更、撤销、换届等提出建议和办理批复;指导乡镇(街道)党(工)委、基层党组织(机关基层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除外)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区党代表大会组织工作。
5.指导全区村(社区)干部队伍、大学生村官队伍、党建联络员队伍建设。
6.指导全区党建带群建工作。
7.指导全区抓党建促脱贫工作,配合做好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
8.负责全区党代表联络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党代表选举、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资格管理、党代表视察活动组织、党代表工作室建设指导和承办区党代表提案、建议、质询、询问等党代表相关工作。
9.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
10.牵头组织全区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
11.负责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承担区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
12.负责全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区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维护等工作。
14.指导全区党徽党旗的制作和使用。
(七)区直机关工委办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督促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5.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区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
6.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各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和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7.指导区直机关和中央、省驻区单位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8.协同区委有关部门指导、规划、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区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和党务干部。
9.指导下级党的直属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工委直属党总支和党支部工作。
(八)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研究、宏观指导和督查考核。
2.承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出资人(负责人)、社会组织党员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的有关工作。
3.承担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出资人(负责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推荐评优、政治安排等考察审核的具体工作。
4.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全区性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
5.承担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加挂考试与测评中心牌子)
1.负责组织本区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相关工作。
2.负责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转正登记、公开选调、转任交流、辞职辞退等工作。
3.负责全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区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4.负责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
5.负责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工资统计工作。
6.负责全区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非区管干部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
7.负责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发的审核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
8.负责组织实施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等政策规定。
9.承办市管干部的工资报审工作。
10.承办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等相关工作。
(十)老干办
1.贯彻上级关于老干方针政策,制订实施办法和细则;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制订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依据。
2.负责全区老干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督促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3.指导、督查离退休干部的党建工作,做好老干部政治思想工作,加强老干部学习教育。
4.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宣传,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5.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来区老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
6.承担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担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承担区委离退休干部工委日常工作的职责。
9.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种场地和设施的作用,发展老干部事业。
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1.负责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
2.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指导协调。
3.负责全区党员发展工作。
4.负责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党员冬春训等工作。
5.负责武陵党建网的运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党员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二)市老干所、区老干部局活动中心(区老年大学)
1.负责区离休老红军、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好各种关系。
2.贯彻执行和起草制定老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政策文件;负责督促协调指导全区老干部及配偶、遗孀生活待遇的落实。
3.负责老干部生日祝寿、住院看望、去世吊唁、年节慰问和易地安置离休干部、长期异地居住离休干部的慰问等工作;开展特困老干部及配偶、遗孀、遗属的帮扶工作。
4.负责老干部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及大型活动老干部医疗保障工作;负责老干部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5.负责精准化老干部统计工作。
6.负责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活动(参观考察、重阳节游艺、迎春座谈等)。
7.负责为老干部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提供服务。
8.负责区老年大学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