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11月29日上午,区安监局党支部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142条,与原来相比新增11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它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会上,党支部组织委员张志兵同志围绕近年来《条例》的修订情况、修订后的八大亮点和“开除党籍”不等于“除名”,“违犯”“违反”的区别等部分重点内容的解释进行分析,深入解读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部分条文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使党员们牢记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局党支部书记黄朝辉同志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新《条例》,时刻保持中国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岗位实际,做到“四个持续”,一要持续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要持续推进年度各项收尾工作;三要持续加强廉洁自律意识;四要持续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编辑:朱 毅)
(审核:王 续)
(签发:黄朝辉)